省人大常委会补选李鸿忠为全国人大代表任命陈冰为省经贸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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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0: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林洪浩通讯员任宣)昨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广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决议草案。会议表决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补选李鸿忠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免去刘富才的广东省经贸委主任职务,任命陈冰为广东省经贸委主任等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对原来的《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作了一些修改,其中《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对外省户籍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经修改后确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标准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即外省户籍的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与本省职工一样。同时,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关于扶持贫困华侨农场经济发展议案的决议、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