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非法毁林负责?(报刊撷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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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2:1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海防林,沿海防护林的简称,一个带有鲜明地域特色和人类征服自然的名词。从1956年开始,海南在沿海地带大规模种植海防林,以防风固沙,守护海岛家园。然而,近十几年来,因挖塘养虾、非法采钛采沙等导致海防林被大规模毁坏的事件时有所闻。 数百亩海防林毁于采钛 2003年12月25日,万宁市龙滚镇治坡村海边一带,一大片被洗得发白的沙子静静地铺展在烈日下,生硬地刺疼着人的眼睛。刘福堂、杨小波等几位省政协委员行走在这片荒漠中,心情沉重。 治坡村与琼海市博鳌镇东海村相邻,两村交界地带的海防林有相当一部分毁于采钛。经海南省林业局采用GPS定位仪测量测定,东海村采钛占用土地面积93亩,治坡村采钛占用土地面积189.83亩。2003年12月28日,经琼海市林业局实地丈量,核实南港钛矿在东海村采钛面积为110亩,超出审批范围(占用200米特殊保护林带面积)17亩。 “2001年8月,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曾组织省政协委员,对全省沿海海防林做过一次航拍。那个时候,这里的海防林只是一小部分被毁。而现在,两市海防林被毁的地带已经连成一大片。”看着眼前的沙地,省政协人资委副主任刘福堂非常痛心。 12月25日,记者在毁林现场看到,采钛设备已搬走了,有些地方还散留着采钛工人丢弃的棉被、饭盒等物品,饭盒中还有吃剩的米饭和豆芽。两村海防林被毁坏后裸露出来的沙地已连成一片,采钛后留下来的巨大沙坑也未填平,高高低低的沙堆零乱地起伏着,触目惊心。 海防林是治坡村的救命林 治坡村人就居住在这片海防林的后面,是海防林替他们挡住了风沙和海浪,给他们带来了安宁的生活。 “没有海防林的那阵子,一刮风,满天都是黄沙。台风一过,房顶上是厚厚的一层黄沙,地里种的庄稼也被黄沙掩埋了。”治坡村75岁的老村委会主任韩敬元告诉记者,1958年,他30岁,是治坡高级社社长。从那时起,他就带领治坡村人在村子前面的海滩上种木麻黄,一种就是几十年。“过去,治坡村人很穷,一直吃返销粮。有了海防林后,风沙挡住了,治坡村人有良田了,我们才脱离了苦日子。” 2003年12月28日下午,治坡村几位村民带记者又走进了村后的那片海防林。在治坡村与东海村的交界处,有万宁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6月1日立的“万宁市沿海特殊林带”标桩。在另一块“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护林公约”的标桩上,刻着“严禁在林带内砍柴、放牧、修坟、采石、采沙、采矿、烧火等;严禁擅自砍伐林带内的林木;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特殊保护林带资源和界碑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的字样。 一位村民忿忿不平地说:“当初我们看到政府帮我们保护海防林,都非常高兴。但是谁知道标桩立了不久,市政府就招标拍卖开采这里的钛矿。” 500亩土地分解成10块出租 2003年12月26日,海南省林业局助理巡视员吴华盛向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视察小组汇报治坡村海防林被毁的调查情况。 根据省林业局的调查,1989年,治坡村委会曾将村后的海防林林地划分给各农户采钛,并规定采钛后由各农户自行还林。但由于当时还林的苗木质量不标准,造林时间不统一,致使此片林地成为疏林地。1993年,万宁市政府将此片疏林地批给中国化工建设海南公司作为旅游用地,面积33.33公顷(约500亩),但中化公司在缴纳了林木补偿费和征地款后,并未开发建设。2001年3-4月,万宁市政府又将500亩土地分别租赁给万宁市光明水产养殖公司建设虾池,租赁给罗宏伟建设养殖观光园,但遭到了治坡村村民的极力反对,迫使两业主停工撤离。2003年1月8日,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将85.8亩林地的采矿权交由万宁市政府公开拍卖招标,有3位业主取得这片海防林的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万宁市人民政府并没有那么大的权限将500亩土地批给中化公司搞旅游开发。 2003年12月29日上午,记者在万宁市国土局查阅了治坡村500亩海防林土地使用的相关资料。原来500亩的土地被万宁市政府以50亩为单位,分割成了10份,再批给了中化公司。在治坡村与中化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上,清楚地写着双方于1998年6月9日签订该合同,这个日期距万宁市人民政府立下“沿海特殊保护林带标桩”仅仅一个星期。合同上写着50亩的沙滩地上有木麻黄8500株,每株赔偿价1.3元。这样的合同,一式10份。这些合同清楚无误地表明:1998年,治坡村500亩沙滩上还生长着近10万株木麻黄树。 谁为非法毁林负责? 琼海、万宁两市交界处300多亩海防林被采钛者毁坏。谁该来为这片被毁的海防林负责呢? 省政协委员刘福堂认为,治坡村海防林被毁,万宁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国家花大量资金给海南退耕还林;一方面,我们却在沿海地区退林还沙!琼海、万宁交界处300多亩海防林被毁,群众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多次反映,却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复原,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严和失察。” 然而,毁林容易造林难!2003年12月28日,记者在被毁海防林现场看到,尽管天天有民工在浇水,可是万宁市林业局种下的木麻黄树已大部分枯死了。 (摘自《海南日报》) 《华南新闻》 (2004年01月16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