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规定 出特大车祸市政府要向省政府检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2: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6日电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获悉,该省今后要实行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地级市每季度向省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连续发生3起一次死亡5-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向省政府检讨。 在国务院昨日召开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后,广东省政府随即召开会议对今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据了解,目前广东大年初一之前的出省火车票已售罄,大量客流必然转向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因此副省长游宁丰在会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地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全省所有县(市、区)和85%以上的乡镇必须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每月将各地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超过正常水平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发出预警通知书,向各地政府提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路客运已进入节前高峰期,各地要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监管,严把出站关,严禁超载客车出站。 公安部门要加强路面监管,落实春运客车联检工作,对严重超载客车要坚决实施卸客转运;加强对县乡道路特别是山区三级以下公路的管理,坚决取缔短途中巴超载、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违章行为。(记者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