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王怀忠二审态度有逆转 死刑正待高法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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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5:09 中国新闻网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王怀忠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记者就此电话连线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王怀忠二审辩护律师以及山东媒体的记者,他们透露了二审庭审此案的一些情况。 王怀忠态度大逆转 昨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院开庭宣判了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案。2003年12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怀忠案,12月29日,王怀忠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济南市中院判处死刑。王怀忠不服,于同年12月31日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在二审期间,王怀忠改变了一审时对全部罪行一概否认的态度,承认大部分犯罪事实,并请求从轻处罚。王怀忠的辩护律师也提出,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并非特别巨大,犯罪情节尚未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一审判决对受赌罪量刑过重。在二审期间,王怀忠已全部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 但山东省高院审理认为:王怀忠部分认罪,但并非真诚悔罪,不具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应当认定为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480.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性质,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有向他人索取巨额贿赂,用于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经济犯罪查处的恶劣情节,应当认定为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济南中院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 宣判从上午9时开始,1个小时后,随着法官宣读完长达40多页的判决书,持续了2年9个月的王怀忠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二审审理时,王怀忠认罪态度较好,当法官宣读完裁定书后问王怀忠是否听清楚时,王怀忠答“听清了”。判决后,王怀忠并没有什么异常反应。 二审辩护律师换人 一审为王怀忠辩护的王亚林律师及山东的于新律师都没有继续代理此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唐民松、耿建生两位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怀忠二审辩护人,出庭参加了昨日的宣判。昨日上午10时,宣判刚结束,记者便拨通了唐民松律师的电话,唐律师说,“我们依法认真履行了辩护职责,有关二审审理情况,我们不想多作评论。” 来自山东当地的媒体记者的消息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早在开庭前已经贴出了开庭公告。但审理此案的山东高院法官拒绝就此案接受媒体采访。 昨日下午,记者连线了旁听昨日宣判的一审公诉人王环海。王环海告诉记者,一审结束后,他们已经履行完了法定职责。昨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以检察员的身份参加了宣判,王怀忠的亲属到庭旁听了二审判决。 等待最高法院核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山东高院维持王怀忠的死刑判决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方可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没有时间限制,一旦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怀忠死刑后,山东法院将7日内对王怀忠执行死刑。(来源:安徽商报文/记者孔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