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暴力抗法当地政府不能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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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0:38 红网 |
据《广州日报》1月12日报道,前天,广东有关部门在汕尾陆丰县碣石镇查处非法拼装摩托车的行动中,遇到近年罕见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扣押的拼装摩托车被人哄抢,质检、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被鞭炮炸伤,造假者甚至将汽油淋在被扣押物上,阻止查处行动进行。 其实,在此之前的暴力抗法事件也不少见。打开各地市政网可以发现,去年1至10月,全国各地的暴力抗法事件猛增,而相应的野蛮执法数量却大幅下降。其中,城管、质检等执法部门是暴力抗法的重灾区。 人们不禁要问:暴力抗法事件为何会屡屡发生呢?据笔者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双方利益上的冲突。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其次,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这样一来,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再次,老百姓的同情心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其抗法气焰。有执法经历的人就会知道,执法过程中经常会有群众出来为被执法者说好话。而这些被执法者却因为听到老百姓为其说情便有恃无恐,抢夺拉扯,以致暴力抗法。 就陆丰县抗法事件来看,之所以出现这种几乎是“全民动员”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不无关系。据广东省质监局一位负责人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非法拼装翻新出售摩托车已成为陆丰县的区域性问题。无论是旧车的走私、报废车的收购,还是造假拼装和销售运输,都已发展成为一支体系完整配套的“产业大军”。那么,从表面上看,抗法的“全员阵势”与各个个体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但这些个体经营者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并成为一个庞大的违法经营群体,是不是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保护主义有关呢?更让人惊讶的是,这种长达5年、遍布镇街,非法拼装摩托车,难道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真的不知道或是没看见?而对违法行为的视而不见就是失职,应该追查责任。 当然,出了事还并不要紧,关键是要解决问题,避免同类的抗法事件再度发生。因此,有关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加强引导,给老百姓宣传法律常识,让其辨明是非,从而营造社会教育大氛围;同时,我们的执法者更应该从严执法,只有严惩暴力抗法者,才能发挥威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教育指导,毕竟很多问题最终的落实和执行还是要依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下大力气来解决。 当然,这些暴力或非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是社会转型期间的副产品,是正常的,不用刻意去回避,社会发展的进程需要类似的事情去推动、去完善。但这也提醒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多以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在被执法者面前。在法律面前,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只有站到了一个平等的高度,才可能真正地推进执法观念的进步。(稿源:红网)(作者:陈栋)(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