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桥:失地农民成股东(热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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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4: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王伟健 苏州郊区:一个普通农民的收入有多少? 暖洋洋的太阳照着江南的田野,已到冬闲,但人们仍在忙碌。江苏省苏州市长桥镇先锋村村民周火根挑着两桶水,准备给工厂里的花园浇水。“就这里还有点土地让我打理。”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有复杂的表情,很难说是高兴还是无奈。和大多数农民一样,他对土地有着很深厚的感情,“到现在还想着种点地”。 长桥镇已从一个农业乡镇变成一个工业化城镇,几乎每一亩土地上都立起了标准化厂房。周火根家的地,现在已经变成电子厂,而周火根也成了这个厂的门卫。 “从‘大集体’到‘分田到户’,我都经历过。后来村里把地圈起来建厂房时,我很反对。农民世代靠地吃饭,没了土地,怎么解决吃饭问题。”不过,他也承认,“从经济效益来讲,现在的工作要比种地收入高。”他做门卫,每个月有750元的工资,妻子给工厂食堂做饭,每个月有500元,儿子给工厂食堂炒菜,月薪1400元,儿媳妇月薪1000元。这样算下来,全家每月有3650元收入。 对于生活在苏州郊区的农民家庭,这个收入应该不算低。此外,到了年底,这个家庭还有另一笔不小的收入,来自先锋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不久前,长桥镇实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把集体资产进行量化,拿出其中的一部分资产实行股份配送,每个获得股份的村民到年底可按股分红。周火根一家5口人,4个成年人和1个小孩,其中儿媳妇是从外镇嫁来的,不具备持股条件,孙子还小,只能分到0.5股,这样算下来,他家可以分到3.5股。2003年12月底,周火根家分到当年第四季度的红利1260元。 失去土地: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 周火根所在的长桥镇地处苏州市南郊,是吴中区城关镇,下辖15个行政村。近年,该镇已融入苏州城区。“我们这里的农民都已成为都市型农民,不再依靠农业增收来保障农民利益。”长桥镇党委书记张炳华说。 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长桥镇开始是给每个农民安排工作。“这虽然可以给农民一定的收益,但没有真正体现出土地收益。”张炳华说。该镇去年财政收入达到2亿多元。这些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厂房出租所得,而这本来是农民的利益。 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的一个文件,解答了他们的困惑。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的文件中,有这样的规定:“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共有财产,审计评估后转为进城农民的股份,实现‘持股进城,按股分红’。” 人人持股:农民获得长期保障 长桥镇经济服务中心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村经济合作社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进行资产评估。据统计,目前全镇15个行政村共拥有集体净资产4.3亿元,平均每村达2900万元。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依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一般以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公益性净资产暂不列入,股权设置为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种:集体股一般占总股份的30%—40%,主要用于为公益性事业筹集资金,个人股则体现个人权益,作为个人年终享受红利分配的依据。 从去年初开始的这场村级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已经尘埃落定。全镇15个行政村均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13704名农民个个有股份,共分配了11100股。同时,为保障股东利益,长桥镇规定,目前确定保底分红为每股每年确保1440元和浮动分红(视收益状况由股东代表大会商定)相结合的分配方法。 此外,社区股份合作社还制定相关章程,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董事长、副董事长。 就这样,村集体仿佛被改造成了一个大企业,每个失地农民成了股东,获得了长期保障。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17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