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警惕“效果决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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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4:38 新京报 |
《新京报》1月16日发表了评论员于平的评论《效果是评判监利教改的首要参照》,于平先生认为,改革是否合理,关键是看它的效果。对此观点,我有不同看法。 许多时候如果以效果、成败对一个制度或一个改革进行评判,有时是行不通的。若以效果来评判一件事物,不能只看表面的效果,更要关注事物背后的性质。如对于经济建设,有些人或企业或单位,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如行贿受贿、欺行霸市、政府插手、地方保护、不正当竞争等,能将本企业、本单位的经济搞活,我们就能说这样的改革是成功的吗?而不需要考虑事物的性质吗?“效果”有时并不是事物真实的反映,因此,“效果决定论”是需要我们加以警惕的。 任何事物的改革,都会受到质疑,这很正常,表明改革受到公众的关注,没有质疑才是不正常的。任何改革,都是对现行体制的突破,都会触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对于教育改革,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教育改革以后,学生及家长在获得利益的同时,是否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与利益的比值,是比以前更大还是更小?“效果”是否真实、是否能维持长远才更是需要格外关注的。朱忠保(广东教师)(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