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 企业信用分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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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9:0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范彬实习生苏倩)记者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工商部门将推进“两项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市场主体行为和商品质量信息都将予以公开化。 在加强市场主体全面监管方面,划分企业信用管理类别,逐步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掌握全面数据的基础上,将企业分为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分别用绿、蓝、黄、黑牌表示,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淘汰机制。利用红盾信息网站和其他现代手段,对企业信用信息予以公开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对重要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负责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企业提供商品的质量信息,并予以备案,在红盾信息网上公布。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商品质量公示体系,加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