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取款每笔3.6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9:3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樊莉辉实习生吴燕)跨行取款手续费涨至每笔3.6元。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将从2004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办法和标准,其中个人跨行取款每笔3.6元,商户刷卡的费率也有了统一的标准。 据了解,央行的新办法规定,每笔ATM跨行取款交易包括3.0元的代理手续费,0.6元的网络服务费,对ATM跨行查询暂不收费。 而商户刷卡的费率也有了标准:对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费为交易金额的0.2%;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7%,银联网络服务费为交易金额的0.1%。 在此基础上,对以下几类特殊行业或商户予以适当优惠:1.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40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元;对批发类的商户,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16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元。2.对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等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35%,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05%。3.对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和银联暂不参与收益分配。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17日 第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