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社评:认识基本法 提防混水摸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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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1:04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月17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天发表社评《认识基本法 提防混水摸鱼》。 社评说,内地两位法律专家昨天在本港出席政制发展与基本法研讨会时强调,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有权管,并要管到底。他们呼吁香港市民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应该多一些基本法的观念,多一些理解和共识,多一些理性。的确,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包括政制发展在内的一切事情都要依法办事。不理解基本法怎么可以进行政治检讨?基本法是落实“一国两制”的基本大法,香港各个阶层的公民都要认识基本法,尤其是那些热心政制检讨的人更要懂得基本法。因此,就香港的政制发展来说,现在更加重要的,是要认识基本法,弄懂基本法,掌握基本法,然后才谈得上进行政制检讨。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前提。 社评指出,国家主席胡锦涛表示对香港政制发展高度关注,是因为政制发展关系到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关系到香港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利益,以及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中央有宪制上的权责管到底。要了解这个重要原则问题,就涉及到对基本法全面深入的认识。虽然说,回归六年来港人对基本法的认识不断增加,但必须看到的是,由于殖民主义者撤离前散布的错误观念,以及回归后某些政治势力的刻意误导,基本法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和问题,被蒙上一些迷雾或被歪曲;而且,由于“一国两制”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基本法内涵博大精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包括法律界、政界在内的各界人士乃至特区政府的官员,都有一个不断加强基本法的观念和进一步认识基本法的问题。 只有正确认识基本法,一些迷雾笼罩或被歪曲误导的重要问题,才会得到澄清。例如,一国与两制之间是否无分轩轾?“高度自治”是否“完全自治”?香港回归以后是否还要“还政于民”?政制发展是否属于高度自治?等等。其实,这些问题的解答都在基本法中。内地两位专家不过是依据基本法,还这些问题的庐山真面目: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不是“平分秋色”或“半斤八两”;香港是直辖于中央的地方特别行政区,权力由中央授予;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1997年7月1日零时英国将香港交还中国的同时,中央已授权香港高度自治,港人已当家作主,回归后已不存在“还政于民”的问题;政制发展问题不完全属于高度自治范围,中央有宪制主导权。两位内地法律专家,一位参与过基本法起草,一位是现任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他们的意见,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必须指出的是,某些空喊政制检讨的人,不仅自己置基本法于不顾,而且也反对别人理清基本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他们这样做,是误导政制检讨,扰乱政制检讨,企图混水摸鱼。希望政制检讨健康正常进行的人们,对此要有所提防。 社评最后指出,基本法凝聚了香港和内地各界人士的政治和法律智能,其制定过程也是增进和达成共识的过程,也是理性的过程。港人在政制发展问题上,应该多一些基本法的观念,多一些理解和共识,多一些理性。这可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有利于在基本法轨道上进行的政制检讨,有利于维护港人的根本福祉和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