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海商年谱见证“蚶鹿对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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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3:5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今年是福建省石狮蚶江与台湾鹿港对渡220周年,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日前,石狮市博物馆在文物普查中,收集到一部清代黄树珍《自记年谱》,书中详实地记录作者一生从事闽台贸易的过程,见证了石狮海商为推动石狮蚶江与台湾鹿港对渡的历程。 据石狮市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这部《自记年谱》的全称是《十三世约亭公自记年谱》,收录于《铺锦中镇江夏黄氏宗谱》中。年谱作者黄树珍,字时芳,号约亭,清代晋江铺锦(即石狮市宝盖镇铺锦)人,生于雍正四年(1726年)。乾隆十年(1745年)往台湾鹿港经商,开办“锦镇行”(属泉郊)。又和族戚合股在泉州新桥(顺济桥)开办“丰源号”、“协营号”(属鹿港郊)。为人乐善好施,曾捐资重修鹿港龙山寺、石狮龟湖塘堤岸、蚶江莲埭七星桥、铺锦洋内至石狮道路等。《自记年谱》作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收录于宗谱中。 该《自记年谱》上起雍正十年(1732年),截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以黄树珍亲身经历,逐年记录。从中可以看到黄树珍因生活所迫,年仅13岁即往台湾鹿港谋生,经过一番艰辛奋斗,短短的十年间,从一名小伙计发展到拥有商行的老板。所涉及的经营项目包括农副产品购销、典当、木材、丝绸布匹等。它见证了蚶江与鹿港正式开放对渡前夕石狮海商的活动情况,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从黄树珍的经营情况来看,细心的研究人员发现,一些像黄树珍那样规模影响较大的商人,开始采用“联财对号”的经营形式,即泉台两地的对口商号,按股集资,对口配运经销,年终一并结账,计算盈余,按股分利。这种原始的股份合作制跨地区联营方式,见证了石狮海商灵活的经营理念和强烈的商品意识,也成为闽台民间贸易繁荣的一大标志。 也正是在闽台民间贸易迅速发展且形成相当规模的态势影响下,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清政府正式开放石狮蚶江作为“泉州总口”,与台湾鹿港对渡,成为清代闽台关系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而以黄树珍为代表的石狮海商成为促进闽台经济互动良性发展的推动者和中坚力量,因此这部黄树珍《自记年谱》便更具历史价值。 (李秉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