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批互联网出版机构日前获准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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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7:37 解放军报 |
据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日前批准50家从事互联网出版的机构,作为首批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互联网出版工作。 互联网在我国的日益普及,带动了互联网出版的发展。据专家推算,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网站占网站总数的50%以上,互联网出版信息量占互联网信息总量的40%以上,互联网出版已成为出版领域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新领域,整个行业对出版行政管理与出版工作认识的程度并不高。授予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互联网出版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互联网出版管理水平,改进互联网出版工作,促进互联网出版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互联网出版阵地建设。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已完成了《互联网游戏出版管理办法》与《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起草工作;组织制定并公布了《健康游戏忠告》;审核、考查、批准设立了首批50家互联网出版机构;成立了互联网出版行业组织--中国出版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游戏作品和网站出版内容审查工作等等。 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巩固这些在互联网出版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在政策上,新闻出版总署将详细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等规章,为依法管理、合法经营提供依据。在技术上,继续完善互联网出版监管手段,拟筹建两个项目,一个是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另一个是互联网出版监管试验系统。互联网出版业发展形势喜人,但在互联网上带有政治问题、民族问题、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作品时有出现,非法出版活动与侵权盗版活动不时作乱,令人忧心。2004年,国务院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侵权盗版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据此,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互联网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