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艺术节承办方被诉违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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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钱卫华来源:
即将于2月3日闭幕的“2003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眼下正麻烦频频:1月5日,因艺术节主题曲制作费纠纷,承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被一家项目合作单位告上法庭。几乎同时,另一项目合作单位也以“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违约”为由拟就诉状,并开始了起诉前的证据搜集工作。此外,本次艺术节中的一些比赛项目也因参赛者人数不足的缘故取消了初赛、复赛,而直接进行决赛。 一场包括动漫、舞蹈、歌唱等10项赛事在内的全国性艺术节因何屡生事端?是组织不力,或是另有内情? 主题歌曲制作费纠纷 1月5日,北京华艺纵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艺纵横”)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诉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青少年中心”)违约,要求对方支付艺术节主题歌曲创作、录制费6.5万元。 1月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引发纠纷的这首主题歌曲名为《唱起来、跳起来、笑起来》,由“华艺纵横”受艺术节组委会之委托组织人员进行创作、录制。2003年8月9日和11日,“华艺纵横”分两次向创作者支付了65000元相关费用。2003年8月14日,这首主题歌曲曾在沈阳举行的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中使用。 “我们先行支付了歌曲创作费用,大赛也使用了这首歌,可是现在青少年中心却不向我们支付约定中的费用。”华艺纵横总经理张华廷说。 张华廷说,2003年8月12日,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文化艺术发展部部长胡汲来公司收取主题歌曲盘之后,有关主题曲的费用问题便再无人提起。之后的2003年12月中旬,张华廷向青少年中心发出催款函,要求对方在12月底前付清制作费,但是,仍然没有人对这份催款函作出反应。 “除了走法律途径,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张华廷说。 项目合作方要求索赔 在已拟就的起诉书中,北京翘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翘楚广告”)总经理李戈写下的事由是“索赔”,而索赔事项中,除“管理费”、“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等之外,还有“精神损失费5万元”。 “翘楚广告”是“2003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的项目合作单位之一。2003年3月7日,“翘楚广告”与“青少年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名称为中国少年儿童动漫大赛暨年展活动,双方约定,由“翘楚广告”负责该项大赛全国范围内的协调、宣传、招商及组织工作。为此,翘楚一次性付给青少年中心10万元管理费。 李戈说,协议签订不久,青少年中心又将该项目的全国初赛权卖给了江西月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收取了管理费。之后,青少年中心再出新规定:只有他们才能够收取选手参加决赛的参赛费。 “就这样把我们架空了。我们既控制不了报名及初赛,也不能控制决赛,只能交了钱之后任人摆布。”李戈认为,青少年中心既已将项目的全国独家承办权签给了他们,并收取了管理费,他们就享有对该项赛事初、复、决赛的实际支配权,即使引进其他公司负责初赛,也只能由他们和对方签约。 据李戈介绍,动漫大赛组织工作的进展非常尴尬,最初预计全国将有15750名选手参赛,但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只有35名选手报名参赛,因人数少无法进行多轮比赛,只好决定取消初赛、复赛,让参赛者直接进入决赛。 青少年中心的回应 昨天晚上,记者与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艾玲取得联系。 艾玲说,艺术节于2003年年初就开始运作,因为想把它做成一个产业链条,所以发动了一些企业来共同操作。“可以肯定的是,所有的合作方不是我们硬拽来的,我们也告诉了他们要有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 对于李戈反映的情况,艾玲说:“动漫在国际上是非常热门的,但是我们没有正确地估计到动漫在国内的普及程度。现在看来它远不像歌舞等在群众中的号召力那么强。可能因为收到的作品较少,直接影响到有关的费用问题,所以对于办还是不办,李戈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态度。后来,我们为了对孩子负责,就提出了由我们负责决赛。” 至于为何不给张华廷支付主题歌的制作费,艾玲的解释是:“因为我们没有认可这首歌。这就像在缝纫店做一件衣服,衣服做得好,付钱取走;衣服做得不好,就不要了。我们确实曾经在开幕式上?霉馐赘瑁舱且蛭诳皇缴希蠹叶哉馐赘璧母芯醪缓茫挥写矗院罄淳兔挥谩!? “我一直认为,在孩子身上赚钱是一件缺德的事情。为了这事,我们搭进去了几十万元,所以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做这种项目了,太难了,办到最后还会背离初衷。”采访结束前,艾玲这样对记者说。 链接 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承办的“2003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于2003年3月15日开始启动,原计划至当年12月31日结束,后因故推迟闭幕时间。 本次艺术节的比赛项目包括以“诵读、舞蹈、服装服饰艺术展示、民族乐器、书画、歌唱”等为主题的10项赛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