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霸道,还是“钉子户”难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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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8:14 红网 |
河北赵县为了配合“重要活动”,由城建局垫付资金,改建迎宾路,铺设了高标准的彩色地砖,事后城建局按“谁家门前地谁出钱”的原则,将此形象工程的费用摊派给沿街住户和单位。因拒绝出资,该县石塔东路6户“钉子户”居民的住宅或门脸的大门竟被城建指挥部贴上了封条。(《天府早报》1月11日) 近年来,“钉子户”这个词,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人员口中出现频率很高。这是因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道路建设、建筑物拆迁、城市改建等工作中,牵涉到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遇到不少阻力,而又难以协调和处理,往往因此拖延工期和进程,惹得政府和部门心烦意躁,又有些无可奈何。说实话,用“钉子户”这个词来形容这些单位和个人,多少带有一些贬义,让人容易联想到他们都是些胡搅蛮缠、冥顽不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刁民”。应当讲,不仅政府和部门如此,社会舆论也普遍对“钉子户”表现出一种鄙夷、憎恶之情。 但是,笔者以为,虽然“钉子户”中确实有一些属于胡搅蛮缠、得寸进尺的贪婪之徒,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惜阻碍社会和集体的进步与发展,绝大多数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对政府和部门发展社会事业是理解的、支持的,他们所要求的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合理保护而已。如果我们的政府和部门能够考虑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现实情感,对他们的合法利益予以认真保护,我相信,“钉子户”是不大可能大面积产生的。倒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凡事当前,只想到自己工作顺利,只想到维护自身脸面和形象,而毫不顾及群众利益和情感,喜欢采取“霸王硬上弓”的工作方法,想怎样就怎样,不服还不行,这才是产生“钉子户”的更主要的原因。 以赵县改建迎宾路为例。街道属于城市公共用地,如果要改建,县政府和城建局应该从财政中列支预算费用,这是他们职权范围内的事,但无权决定将改建费用均摊给沿街住户,也不应该在住户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下,采取“先代缴、后清欠”的方式来建设形象工程,尤其不应该的是,在追缴不成的情况下,居动用贴封条这种极端的违法手段。该县此举无异于在说,我县政府和城建局才不管你住户愿不愿意缴费呢,反正为了县里的形象,改建迎宾路是板上钉钉的事,至于费用麻,让你缴你就缴,非缴不可,事前不交事后交,谁要是胆敢对抗,看我不封了你的门!面对如此“霸王政府”,老百姓奋起抗争,拒不缴纳不合理费用,本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但是,如此一来,他们却成了政府和部门眼中的“钉子户”。 所以,笔者认为,现实中许多“钉子户”其实是被“霸王政府”的蛮不讲理逼迫出来的,要杜绝“钉子户”的产生,政府和部门更应该反躬自省,依法行政,认真检讨自身是不是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是不是还在沿用那种搞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是不是存在着超出职权范围的决策和决定。否则,尽管可以像城建局一位姓刘的纪检书记说的那样,“为了公事需要,贴封条可以制造些影响”,给“钉子户”施加一些压力,可这样做不但于事无补,解决不了“钉子户”问题,反而会将政府和部门的形象丧失殆尽。(稿源:红网)(作者:蒹葭)(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