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买药用药不要忘了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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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10:30 武汉晚报 |
答问人简介: 王冬冬,男,1949年出生,武汉市人;1977年从上海医科大学药学院毕业后,分配至武汉第二制药厂工作,先后任技术员、工程师、副厂长等职;1984年任武汉市医药管理局副局长,1999年至今任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如果你发现了假药,可打电话:85711111,如举报属实,还有奖励;如果你发现药品定价虚高,你可向物价管理部门投诉,电话是:12358;如果你家住农村,也无须担心用药安全,因为我市已建成“药品监督网”……举报假药打电话有奖励 汉阳区冯女士问:药品真假如何识别?如果是假的,能不能投诉? 王冬冬(以下简称王):要看真伪,外观上有三点必须注意:一看是否有批准文号,二看是否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三看是否有生产厂家、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怀疑是假的,可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是:85711111。 洪山区章先生问:如果举报销售假药,有没有奖励措施? 王:有!如果举报属实,就会得到奖励。去年我局共奖了7万元,今年已奖了1万元。这项奖励措施将长期设立。 江岸区湛女士问:我到徐洲新村附近的一家大药房分店先后两次买了共五瓶肾宝合剂,感觉后来买的四瓶质量不如先前的,我担心是假药,该么办? 王:您说的那家大药房一般来说是不会售假药的。另外,用药除了自我感觉不同外,还有个体差异,此意见供您参考。如确实感到有问题,请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是:85711111。保健食品不是药也不能治病 江汉区陈先生问:春节要到了,我看到很多药店里都有保健品出售,请问保健品有没有疗效作用? 王: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保健品属功能食品,不属于药品,因此,它只有保健功能而没有治疗作用。国家规定,从2004年元月1日起,所有保健品的药监字号将取消。 江岸区赵女士问:前不久贵州的一个厂家,在江岸车辆厂俱乐部搞保健品促销活动时,有两位老婆婆被挤死了,这样的促销活动还有不少,参加好不好? 王:现在社会上促销的办法名目繁多。在这里我首先要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加这样的推介活动,因为其中十有八九是夸大效果,虚假成份甚多。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能治病。请市民一定擦亮眼睛,不要轻信宣传而上当受骗,成为受害者。 江汉区李先生:我在江汉路、六渡桥等一些繁华地段,经常看到有人散发传单,宣传一种壮阳药,这可信吗?允许吗? 王:您说的现象我也见过。现在社会上的确有少数不法商贩,随意印发一些传单,夸大其词搞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上勾,手段卑劣。所以请市民们提高警惕,千万不要相信这些街头小传单。此外也可打工商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对其进行查处。 江夏区王先生问:我市有少数个体诊所胡乱吹牛,有的还自制袋装药粉出售,这合法吗? 王:有少数诊所和医疗机构擅自发放不真实广告,误导消费者,这是违法的。建议百姓不要轻信吹牛的广告,特别是一些所谓的“祖传秘方”。对一些非法制剂,药监部门要坚决查处。对药品虚高定价可投诉 硚口区徐女士问:我是一名失眠患者,每天需服安定才能入睡,现在药店购这种药很难,怎么办? 王:安定属二类精神药品,国家对此管理较严。因为精神类药品用的好可以改善症状,如滥用就易造成危害,还有人甚至把此药用到不该用的地方。像您这种情况暂时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唯一的途径就是到医院开处方购药。 洪山区钱女士问:有的医院药品虚高定价,其中原因之一就是院方有人拿了回扣,有没有办法整治? 王:如您发现有虚高价格的,可向物价管理部门投诉,电话是:12358。任何药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允许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进行竞争,如发现回扣问题,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发现开大处方的,,可向医院纪委和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汉阳区刘女士问:我是一名有医保的患者,但医院用的药有很多都未列入医保范围,么办? 王:医保药品是由社保部门来确定的,我会把您的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开药店须有条件写申请 江岸区李先生问:我下岗了想开一家药店,不知行不行? 王:现在申请开办药店并不困难,具备下列条件即可——经营店堂大于40平方米;店堂设置必须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定;有执业医师;有质量保证体系;有通过培训的上岗人员。如此条件具备即可到药监部门申请开店。 汉阳区冯女士问:我想开一家社保药店,请问行吗? 王:现在我市共有各类药店1800多家,其中社保药店40多家。社保药店属定点药店,社保人员可拿医院处方到此拿药刷卡。社保医店能否开办,决定权在社保部门,请您与相关部门联系,看看行不行。我市农村安全用药有保障 汉阳区李女士问:我从报上看到,从2004年元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药品全部都是国标,但我看到市场上仍有地标存在,这会不会是假药? 王: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两种药品标准共存的模式,即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了提高药品质量,国家宣布,从2003年元月1日起,所有的药厂终止生产地方标准的药品,所有药品都要用国标来生产。此之前生产的药品,可以流通到2003年12月31号。从2004年开始,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是国标药品。过去的“地标”,尽管已采取国标生产,但其采用的地方文号有的还没到期,这个文号还可继续使用,这样来,市场上流通的药品就出现既有国标也有地标同存的状况。当然,除了这种解释之外,仍怀疑药品有假的,欢迎举报。 武昌区张先生问:我是一个农民,请问你们如何保障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 王:我们正在进行“三网”建设,按“药品放心工程”要求,在所有乡镇聘请监督员,建成“药品监督网”;二是通过正规渠道配送药品,建立“药品供应网”;三是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此外我们还印刷了数万份宣传单,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保障村民健康。全市100%的乡镇建有零售药店,100%的乡镇卫生院从正规渠道进药,90%的村卫生室纳入药品统一配送。 江汉区陈先生问:去年一年,我市药品打假有成效吗? 王:去年我市共查获假劣药品标值412万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374户,取缔假劣药品窝点56个,全市集中销毁假劣药品17次,标值1340·43万元。 江岸区宋先生问:我市医药诚信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王: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计扣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监管综合档案,包括质量、信誉、不良行为记录等;对全市29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优胜单位”进行表彰,评选出40家“质量信誉药店”,并通过媒体宣传,增强我市明星企业的知名度。主持人李忠杰:清醒地看不足 “我市药品市场秩序虽然有了很大的好转和提高,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王东东一一列举如下—— 制假售劣虽然受到沉重打击,但是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实践证明,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假治劣仍然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无证经营者虽然受到重创,但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仍不思悔改,变换手法出没药市,为假劣药品流入市场提供了非法渠道;“专科门诊”违法制剂阴魂不散,时有群众举报投诉。 王东东说,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侵害了患者身体健康和合法单位的权益。因此,药监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要进一步增强,全市药品大监管意识形成要下大力气推进,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仍需深入进行。如此,百姓用药安全才有保障,我市医药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田巧萍 参与本期策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