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部门向广大民众发出节日消费的八点提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21:1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八日电(记者刘长忠)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二00四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12315今天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注意八个方面。 这八个方面是: ——慎重选择消费场所。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 ——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理性对待促销活动。节日期间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对这类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心态,不要盲目冲动。 ——团体出游谨防“优惠”陷阱。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署正式的旅游合同。看清合同条款,明确服务价格、服务范围、旅游景点、旅游线路、住宿餐饮标准、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详细情况。 ——餐饮注意卫生安全。要到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进餐。 ——慎重购买“美容卡”。消费者美容美发应选择资质良好的服务场所,了解消费价格和具体服务内容。 ——索要消费凭证。选购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凭证。 ——了解纠纷的解决渠道。发生消费纠纷或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及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