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实行新闻发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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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2:0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南宁1月18日电 记者庞革平、实习生冯飞勇、罗煜明报道:为了应对社会信息化带来的挑战,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尊重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广西区公安厅正式实行新闻发布制度。 据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作小组组长兰海宁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介绍,公安厅发言人发布新闻,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在形式上,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出面发布新闻,并答记者问;也可以根据发布内容,召开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还可以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通稿,提供给各媒体或刊登在“公安在线”网站(网址:www.gazx.cn)。 内容上,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主要发布:社会治安总体情况、重大案件,公安机关的对策、部署;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统计,重大、特大事故;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公安机关出台的队伍建设重大措施,一些地方发生的有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公安机关出台的有关法规和公安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包括便民措施、各种办事程序规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一个时期内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影响的警示性、提示性信息,包括有规律性的违法犯罪、突出的治安灾害事故等信息;需要公安机关澄清、消除不良影响事项的新闻。 《华南新闻》 (2004年01月1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