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档案首次对外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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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3:50 重庆商报 |
新华网1月18日电据外交部网站消息,1月16日,外交部在南配楼举行了“外交部开放档案借阅处”揭牌仪式,标志着外交部保存的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外交档案正式向国内外开放。此次开放:1949-1955年档案首批开放的是外交部1949-1955年间形成的档案,约有上万份。该批档案主要反映建国初期中国对外关系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同外国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情况,在多边外交领域我争取恢复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席位、参加两个重要的国际会议日内瓦会议、亚非会议等情况,以及领事、礼宾、条约法律等业务工作内容的文件材料。这批档案对外开放,将有助于国内外了解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外交实践及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促进对新中国的外交方针、政策及中国外交史的研究。开放办法:预约申请方式外交档案开放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外籍华人以及外国组织和个人。开放档案利用方式采取预约申请方式。利用者提前20个工作日向外交部档案馆提出申请,接到确认通知后,即可前来利用。具体申请、利用办法参照《外交部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执行。据了解,此次开放档案借阅处设于外交部南配楼七层。借阅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至4点以及星期五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档案开放:分期分批进行根据我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建国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对外开放。外交部将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外交档案进行解密和鉴定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