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语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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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4:20 中国青年报 |
抽烟可能下岗:因噎废食的制度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海淀区将实行中学无烟校先挂牌、后检查,不合格责令整改制度。有的学校规定,禁烟教育将与教师职称评定、年终考核、福利待遇等挂钩,对教师最严厉的处罚是解聘。(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这种处罚首先是对教师权益的严重侵犯。《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的解聘条件有三: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学校或教委的内部规定,当然不能与《教师法》相抵触。再说,《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没有明确提出教师校园抽烟应受什么处罚。 要求教师不抽烟是正确的,作为内部规定,给予适当的纪律处罚甚至经济处罚,都说得通,但以此决定教师的去留,就很不恰当了。 如何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这是教育改革时期的重要内容。现在教师身上的框框条条很多,学生升学率不理想教师要走人,学生不满意的教师被解聘,家长提意见会走人,甚至不交集资款也得走人。试问:处理教师有没有基本规定?(湖北襄樊龚明俊) 取消职称评定如何 据《河北日报》1月11日报道,一位费尽周折才挖回来的“含金量”很高的留美博士,在参加高级职称评定时却名落孙山。虽然这位博士对此不太在意,但是却令国内同行非常尴尬。 我想这种现象虽不是普遍现象,却也反映出一些不合理的问题,为此我建议取消职称评定。理由如下: 第一,职称评定是对专业人员的学术和贡献的评价,包含很浓的历史成分。在今天,职称的高低已经与贡献大小没有直接的关系,只部分地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确定某人工资时,职称也起不到多大作用,越来越依据贡献的大小。职称越来越失去存在的必要。 第二,国外的一些同行是不承认我们的职称的。我们国内设立的职称,在国外则是岗位。即使是大教授也称某博士,国内的人们喜欢称呼职务和职称。这也是我们没有与国际“接轨”的地方吧。 第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人才的评价标准也要与时俱进,过去那种惟学历、惟职称、惟资历、惟身份的评价体系,也应该换之为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综合评价体系。(河北赤城张魁兴)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势在必行 据报载,新年伊始,厦门市顺利通过了全国第一部将农民纳入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如今,一张覆盖该市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网已初步形成。笔者为之拍手称快。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约为9亿。妥善解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而国家财政当前又无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像厦门这样在全市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非常必要而且可行的。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对于缓解社会矛盾将发挥积极作用。社会保障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也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当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因为建立农村保障制度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要考虑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结合我国各级财政实际状况,目前应先建立农村人口低保制度为宜。像厦门这次出台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就很值得借鉴。(湖北团风蔡红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