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这样燃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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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4:26 天府早报 |
早报讯(肖坤友记者周海波兰俊) 昨(18)日,成都市公安局就市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等情况作了通报。一、燃放时间: 2004年1月20日(大年二十九)至1月26日(正月初五)、1月31日(正月初十)、2月5日(正月十五)的中午12时至晚上12时。 二、销售地点: 由市供销社选址、市公安局批准的销售点,一律安排在各燃放点附近。销售人员必须持证销售指定产品,与燃放点间隔足够的距离,不得在销售点前燃放烟花爆竹。三、枪爆专家特别提醒: 1、高空火箭类:在燃放时插入地面空隙处或固定瓶内,点燃后离20米观看。 2、中高火箭类:(以魔术弹为例)一般射程为10至20米,插入地面空隙处或固定在竹竿前端,切勿手持燃放。 3、地面旋转类:要选择地面平整空旷处,点燃后即离开。 4、手持旋转类:手持线绳,离人远一点,或固定在一根竹竿上,点燃引线,人即离开观看。 5、各种组合礼花喷火类:要选择地面平整空旷处,平放在地周围固定,防止横倒。点燃后离开50米外观看。 6、严禁儿童及未成年人单独燃放。四、处罚: 凡违规燃放和销售的,造成爆炸、火灾、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成华区燃放地点(其他5个区的地点本报17日已公布): 东虹路亚光孵化楼旁待建工地(成洛路、三环路立交桥右转往成渝高速路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