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分四等 卫生部实行监督量化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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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5:1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从即日起,卫生部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按年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和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进行分级,确定A、B、 C、 D四个等级。 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右上方加贴“食品卫生等级标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食品卫生等级标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