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新闻采访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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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5: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记者张奇志) 新华社记者1月14日在浙江临海采访受阻遭群殴事件发生后,引起浙江省委和台州市委的高度重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于1月16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采访报道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新闻工作者开展合法的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是其职责所在,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尊重、支持和保护。但是,近年来也发生了新闻工作者在采访活动中被殴打、被砸抢摄影摄像设备、被恐吓威胁,甚至被非法拘禁等事件。为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正常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支持新闻单位及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积极为他们正常的采访、报道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要善于运用新闻舆论工具指导、推动工作。对于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新闻单位及新闻工作者采访、报道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和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开展正常采访、报道活动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19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