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低保“土政策”需加强程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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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6:52 新京报 |
针对有的地方借发放低保金“搭车”销售彩票,强迫老年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现象。民政部1月17日强调,对于这类由各地出台的,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土政策”必须坚决取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低保对象强行销售物品,对年老低保对象不仅不能要求他们参加公益性劳动,还要给予照料。 民政部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低保不仅是国家给予缺乏或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以物质支持,更是对于穷人尊严的一种保护,是对个体自由的保障。一个家庭如果收入大大低于社会平均标准,这个家庭不但会生活困顿,而且容易受到歧视。家庭的成员更将不能参加正常社会交往,自由地利用社会的资源摆脱生存的困境。 而低保出现“土政策”不但没有保护尊严,反而在伤害尊严;不但不是促进个体自由,反而在限制个体活动的自由。这样的“土政策”之所以会出现也不是偶然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使得一些从事低保工作人员有了高高在上的心态,申请低保在一些人眼中成了要求施舍,他们利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任意侵犯低保户的尊严和利益。 例如目前申请低保过于严格的事先审查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写得很明白,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就可以获得低保,但在现实中,宠物、电话、电视等都可以成为拿不到低保的理由。严格审核的初衷是为了防止“骗保”,但繁琐的程序却加大大增加政府的工作难度与成本,影响了贫困人员及时得到帮助。 而在一些国家,对于像低保这样的社会救济是采取事后追究制的,这样的制度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是否也可以对低保实行“宽审严惩”的事后追究制度呢?毕竟骗取低保也是在骗取纳税人的钱,这实质上是一种诈骗的行为,完全可以设计出公正的惩处办法。一旦审核程序简化,低保申请者就不容易碰见“门难进、脸难看”的事情了,不会为每月得到几百元钱而忙得心力交瘁,有力地保护了他们的人格尊严。 此外,目前“人对人”的低保申请和发放模式也可以考虑改进。陷入困境的公民得到国家救济本是不该有任何“施舍”色彩的,但是在操作时,穷人要想获得救济必须面对掌握资金和权力的具体官员,这样的地位不相称很容易导致心态的不对称,试想一下,当一个官员当着一个满怀希望的穷人面说:“你的申请不能批准。”这对人的精神和尊严的伤害是很大的。 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有的国家,公民获得救济的方式只是将申请与证明资料寄给政府救济部门,救济部门在简单审核后就迅速给予回复。此外,如果申请被批准,公民每月会定时收到政府的支票,当公民摆脱了困境,获得了正常收入时,他只要写信给救济部门,救济部门确认后就不会再给他寄支票。 这样的方式就基本不存在人与人面对面的打交道,这样就杜绝了因为申请和发放的细节中发生伤害个人尊严的行为,负责救济的官员就不容易养成“救世主”的心态,高高在上地看待对其有所求的公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严格来说只是一个实体性的法律,要想将法律的精神真正落实,必须加强程序的设计。程序不但要公开、透明、高效率,更要充满人文的关怀。根治低保“土政策”不能总靠中央的三令五申,更需要尽快建立完善的低保发放和申请程序。本报评论员于平相关报道见今日A11版(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