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不放假是否有悖民族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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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47 南方都市报 |
社评二条 新春佳节就快到了。政府为了让大家过好春节,同时也顺便刺激消费带动经济增长,规定春节放假7天,连续几年都是如此。现在我们来看有关部门的放假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4年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22日至28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国家也规定了,如果确有必要坚守岗位,可以拿到平日工资300%的加班费。 不过,仔细看看这个放假的时间安排,却有个颇大的漏洞: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那就意味着除夕那天,大家都得继续坚守工作岗位。当然,一般单位考虑到大家的心情,会安排大部分员工只上半天班。但是,有些行当就惨了,大家都回家准备过除夕了,他们却不能回家。而且,最让人堵心的是,在这么要紧的日子里坚守工作岗位,竟然拿不到加班费! 在三个长假中,“五一”和“十一”最初都是跟政治有关系的节日,只有春节属于中国传统节日。当然,“五一”和“十一”处在两个旅游的好季节,放长假也许是有道理的,当然,即使是城里人,也在过这些节日,但总是匆匆忙忙,因而缺少节日的心情,市面上自然也缺少节日的气氛。于是,中国自己的节日似乎离中国人越来越远了。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随着文明的交流,异国的节日传入中国,比如圣诞节、元旦,那一天,中国各大城市也颇具有节日的气氛。人们过这样的节日,完全是自发的,它至少丰富了城市的色彩,也丰富了民众的情感与精神生活。 另一方面,一个政府当然也有责任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以非强制的手段维护本民族的传统。尽管城市化在飞速推进,但大多数民众依然坚持着本民族的传统习俗,包括节日。不需政府刻意地保护,这种习俗也会在变化中自发地延续下去,毕竟,中国人总是中国人。而政府在这里只需要做一点点事情,那就是为民众提供一点时间上的便利。也就是说,让那些按规定朝八晚五上班的民众,能够享受到一天半天的假期,让他们能在本民族的节日积蓄一种心情,让商家有兴趣营造一种气氛。 对于政府来说,这似乎没有什么难的。比如春节,将假期开始的时间提前到除夕即可;比如平时的民族节日,放上半天假即可。如果我们可以在“五一”、“十一”放得起七天假,可以为元旦放一天假,三八节好像也有假,那也就不在乎多那么几个半天。况且,这些半天假,说不定也能刺激内需呢。问题仅仅在于,决策者要对本民族的传统、习俗具有一份感情;即使在经历了长期的教育之后,已经没有了这份感情,那也有必要以一种政治家的明智,对民族传统抱一种同情的理解;即使决策者本人无意于过民族的节日,也需要考虑到民情,考虑到大多数民众的情感和精神需求,考虑到延续民族特有的传统、习俗对于本民族的生命的重要意义。 秋风 北京 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