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生同住一层楼被当强奸犯(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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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5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突然间,她被一阵异样的感觉惊醒,黑暗中,她看见一个男人正爬在自己的身上。发现金小梅已经醒来,那个男人一边用力掐住小梅的脖子,一边企图扒掉她的裤子。惊慌中,金小梅奋力挣扎并大声呼救,叫喊声惊醒了同屋的另外两名女生。吓坏了的3名女生一起大声呼救,直到宿舍管理员甚洪全闻声赶来,那个男人才仓皇逃跑。 学校对强奸未遂案展开调查 第二天一大早,宿舍管理员向校长彭仁祥报告了此事。校领导经研究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强奸未遂案件,但是为了学校的声誉,不能将此事张扬出去。所以,学校决定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学校决定对这件事展开调查。虽然当晚没有一个人看清闯进女生宿舍的男子是谁,但是彭校长还是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根据学生的反映和管寝室老师的反映,当晚在女生宿舍楼上还住着一个外人。这个人就是退休教师甚桂青的儿子汪建安。从前,学校分有一间房子给学校的职工甚桂青,这间房子在楼道的尽头,刚好与女生宿舍在同一层,仅仅只隔几间屋。而事发那天晚上,甚桂青老师的儿子汪建安恰好就住在这间房子里。因此,学校认为汪建安最有作案嫌疑。 母亲不相信儿子干坏事 既然找到了怀疑对象,彭校长立即找甚桂青谈话。当天下午,彭校长对甚桂青说:“甚老师,今天把你找来有一件不幸的事要告诉你,你的儿子昨天晚上到学生女寝室强奸女生,没有成功。”这一番话犹如晴天霹雳,让甚桂青无法接受。她的儿子汪建安高中毕业后一直在深圳打工,为了补办身份证,一个星期前才从深圳回到湖南老家。当天晚上,汪建安的确一个人住在学校里。但甚桂青不相信自己一向乖巧听话的儿子会干出这种事情来,于是,甚桂青请求校领导在查清事实真相之前不要对外公布。彭校长让甚老师告诉汪建安不要再来学校了,否则就把他捆起来。虽没什么证据,可校领导仍认为汪建安就是当晚闯进女生宿舍的那个男子,校领导要求甚桂青马上把学校分给她的房子退还并在当天下午4时之前必须搬走。 无奈之下,甚桂青只好趁着汪建安外出还没回来,叫来几个同事朋友将儿子的东西搬到了女儿家里。下午大约5时多,汪建安兴致勃勃地回来了。甚桂青告诉儿子晚上就住姐姐家,不要再到学校去住了。汪建安很诧异地问为什么,甚老师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儿子。 汪建安听完后立刻情绪激动地反驳道:“我没有做,绝对不是我!”并马上要去找彭校长问个明白。于是,甚桂青又陪着儿子来到了校长家里。在彭校长面前,汪建安哭着说:“校长,我真的没有干,你不要冤枉我,我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干这种事呢?”可是彭校长并没有理会汪建安的解释。 与校长争执1个多小时 就这样,汪建安与彭校长争执了1个多小时,离开校长家之后,汪建安一直沉默不语。快到家时,汪建安突然提出要去农村的老房子住几天,等身份证一办好就回深圳打工。 十几天之后,甚桂青来到老屋拿衣服,可推开房门,眼前的一幕却把她惊呆了:房梁上竟然悬挂着一具尸体。甚桂青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以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化,只剩下一个白骨。经民警确认,死者正是汪建安,系上吊自杀身亡。民警还在桌上发现了一封长达33页的遗书,遗书中写到:妈,我活着好累,没有人相信我,为什么没有我说话的时候,谁能相信我。妈养了我这么多年,我真的不想走,我真的好想你们,本来娘的身体就不好,这么大年纪还让您受这样的气,这是我一辈子的内疚。遗书的落款是“不孝儿建安”。汪建安还用鲜血在纸上写下了“请相信我”几个大字。原来,和校长吵完架的当天晚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汪建安写下遗书上吊自尽了。 学校被判赔偿4万元 甚桂青认为,儿子是不是强奸犯并没有确定,但是学校却把他当成强奸犯来对待,儿子是被学校领导逼死的。于是,甚桂青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2003年4月8日,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学校在未经任何合法侦查途径下结论前,擅自怀疑该事件系汪建安所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汪建安及其家人的名誉权。因此,法院判决学校赔偿甚桂青精神损失费4万元。(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