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打死人被判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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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3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合肥1月18日专电(记者邓福民童义锆)1月15日下午,原蚌埠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巡警桑殿鹏涉嫌故意伤害案审理终结。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其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桑殿鹏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7日14时许,被害人王江因感冒发烧到一家私人诊所就医,因怀疑医生给其注射了杜冷丁,向恰逢在附近洗刷“110”警车的巡警桑殿鹏和高潮(另案处理)报警。在处理警务中,桑殿鹏因阻止王江打电话,王江不满,遂向桑殿鹏的面部打了几拳。桑殿鹏随即还手打了王江的头面部数拳。随后,桑殿鹏欲将王江从地上拖起,王江不肯走,桑殿鹏随即推了王江,致王江仰面倒地,口吐血沫。当晚11时许,王江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江曾遭受钝性暴力,致颅脑损伤合并弥漫性肺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桑殿鹏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报警人打击后,竟对王江采取拳击、磕撞、跪压、推倒着地等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