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每度涨8厘居民生活用电维持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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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4:0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程旭辉 宁波晚报讯省电力公司已下发电价上调文件并制定实施意见,记者昨日从市电业局获悉此事。今年电价水平将在2000年浙江电网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度统一提高0.8分钱(含税),调整价格自2004年1月1日的用电量起执行,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仍维持原价。 据省电力公司实施意见,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中小化肥用电和部队(狱政、敬老院)用电等不在调价范围之内,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含冰蓄冷和电锅炉的低谷电价)则统一每度上调8厘钱。此外,电解铝、铜、氯碱等高耗能企业未被征收的“两分钱”农网还贷基金(电价),此次将恢复征收。 实施意见还对居民生活用电范围重新界定———幼儿园、所有中等教育(指小学毕业到大学专科教育以前阶段的教育)学校的教育用电(不包括其所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电)被纳入居民生活用电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