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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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0:35 重庆商报 |
央视消息 建设部等五部门昨天出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保障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办法规定,国家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资金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办法还要求各地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定期进行核查,并按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对租赁住房补贴或廉租房进行调整。该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