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家庭暴力”从社区做起(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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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5: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万燕 几年前,湖南省长沙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案”。被害人姚亿召,37岁,原长沙市西区望月存街道办事处全华坪居委会主任,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因不堪忍受丈夫谭自忠的疯狂虐待提出离婚,被丈夫从6楼抛下摔死。这一恶性事件在湖南引起很大震动。 湖南省妇联对全省家庭暴力情况进行了调查:5年来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有关婚姻家庭来信来访45026件次,其中涉及家庭暴力问题的占23.38%。但是在254起案例中,仅有55个施暴者受到处罚。调查报告送到省委、省人大,省委批示“坚决遏制家庭暴力”。于是湖南省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方面出现了三个“领先”:1996年1月,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公安局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成为中国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政府规章;2000年3月,湖南省成为中国最早出台省级反家庭暴力法规的省份之一。2001年4月,长沙市芙蓉区在中国率先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工程”,是中国首个反家庭暴力的社区。 此后,2003年2月山东省济南市,也在全市开展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工作。“家庭暴力政府管”、“家庭暴力众人管”,反家庭暴力逐渐形成舆论。从健全法律法规到基层工作都在管家庭暴力。 长沙市芙蓉区和济南市开展的“创建零家庭暴力”活动,以社区为单位。一方面积极实行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化解在萌芽中;另一方面在家庭暴力发生时,各级维权机构和组织快速反应,依法查处,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持续升级,实现介入率、调解处置率均达到100%的标准。 “创建零家庭暴力”活动,集中体现在组织、机制、方式、教育、执法、援助几个方面。长沙市芙蓉区以政府的名义出台反家庭暴力的具体方案,创建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区公、检、法、司、妇联、民政、教育、综治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防治家庭暴力领导小组。区里把反对和防治家庭暴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区政府对各部门反家庭暴力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评估,作为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指标。 为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构建了强有力的领导治理机构:芙蓉区公、检、法、司四部门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公、检、法、司、妇、民政、街道等组织协同联动的维权网络。针对社会上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暴力不好管的普遍想法,芙蓉区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法是制止家庭暴力的重要保障”、“扩大社会支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大幅标语悬挂在12个派出所、街道家庭暴力投诉站的门前,院内墙上贴着主题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图表。遭遇家庭暴力后如何报警?法律咨询找哪里?做伤情鉴定去何处?施暴者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些答案都一一写在区妇联发放的宣传手册里。去年2月27日,济南市妇联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而确实无法回家居住的妇女提供临时的避救场所,使受害妇女得到极大的安慰和帮助。 严格执法增强反家暴威慑力。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职责,芙蓉区警示室还规定:对后果不严重的施暴初犯者先实行训诫、教育及警告;再犯给予严重警告,并要求写出书面悔过书;第三次就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处理。该区妇女田小芳过去经常被丈夫打骂,也曾找过丈夫单位,但作用不大。前不久被丈夫打伤后,她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立即出警对其丈夫进行了训诫和教育,街道维权站和居委会维权点及时介入,联系其丈夫单位和双方父母召开协调会议,使其丈夫承认了错误,认识到“老婆打不得”,现在这对夫妻已和好。 在中国,反家庭暴力已由少数组织孤军作战变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而且创建了多种社区基层综合干预模式。开展社区防范家庭暴力建设活动成为发挥社会调解救助功能的好形式。湖南、山东、江西等省市已普遍在各街道(乡)、社区居委会(村)分别设立维权工作站、点;各乡镇、村、组基层妇代会也纷纷组建家庭纠纷说服和劝解小组。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职责,各派出所加大了严格执法力度。江西省明确要求各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接到社区受理家庭暴力求助电话时,应立即出警,并视情节做好劝导、处理以及转办工作;检察院对于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法院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20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