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大力度杜绝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三禁”规定重罚 最高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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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5:5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陈震通讯员龚萱)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获悉:为有效杜绝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今年我市有关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违者者最高可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并追加了违反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条例。 据悉,我市自199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爆竹管理规定》,但每逢重要节日,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例仍屡禁不止。因此,今年市政府有关部门提高了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并追加了违反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条例。 据悉,春运以来,我市警方已对7宗违反烟花爆竹禁售、禁存、禁燃等“三禁”规定的个案进行了查处,共有近6吨烟花爆竹被警方集中销毁,7名涉案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 作者:记者陈震通讯员龚萱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