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可自拍是一种权利回归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7:43 新京报 |
据昨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民可用自拍的数码照办理二代身份证。市公安局各分局设立的临时照相点已全部撤消,市民可在市内任何一家具备上网条件的照相点拍数码照,甚至可以在家用数码相机自拍身份证照片。 而对于身份证照片一事,只要公安机关将办理身份证所需照片的标准给公众讲清楚,公民自己完全能够做好。而只要公民自拍的照片符合要求,作为公安机关的政府部门没有必要另外再进行干涉。但是,长期以来,什么事情都要“管”的无限理性思维传统,使我们的政府部门连身份证照片在哪儿照这样的事情都要干涉。政府部门的行政资源是有限的,当公民依靠自身力量能够完成的事情政府也要“管”时,这会占据一定的行政资源,从而不利于行政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合理利用。 公安机关是向公众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政府部门,其职责与照相无关。当公安机关设立临时照相点,这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越位的表现。更为关键的,公安机关设立临时照相点的行为,让公民办身份证时必须到临时照相点照照片,这很容易让人产生公安机关利用公权力搞“权力寻租”的联想。再退一步,即使在临时照相点一事上,公安机关是清白的,政府部门让公民到指定照相点“消费”的做法也会扰乱市场公平,会对其他照相点的经营构成“歧视”。 身份证照片可自拍是公民权利回归的细节进步,而这种进步又是建立在公权力在有限理性框架内规范运作基础上的。魔鬼就隐藏在细节中。当这样的细节进步越来越多,公民权利就会越来越广泛地得到张扬。周平(河南编辑)(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