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一”补偿近万损失 消协提醒市民春节别忘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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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00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日前,虹口消协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投诉,并根据“退一赔一”的有关规定,为消费者追回了近万元的损失。节日消费高潮来到,消协提醒大家:别忘记维护自己的权利。 消费者成某在本市一家烟草商店先后购买了19条中华香烟,总金额达到7660元。然而,购买回去后成某发觉香烟的味道不对,经鉴定此批“中华”均为假烟。当成某找到烟草商店进行交涉时,经营者只愿退货,却不愿赔偿其它损失。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虹口区消协向商家指出,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根据规定,虹口消协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一的要求,最终商家向成某退款7660元,赔偿7660元,补偿80元,合计15400元。 记者王枫(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