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即将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减少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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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0:30 解放军报 |
日前,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并于近日发布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这些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条例》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以及违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处罚措施进行了规定。《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最高将处于50万元以下罚款。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将有利于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加强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