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蓝本:市医药公司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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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0:42 贵州日报 |
都匀市医药公司1993年依靠职工集资兴办建立,挂靠该市经济贸易局。1997年,享受政府分3年贷款贴息20万元。被有关部门定性为国有企业。 截至1999年7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49.14万元,负债总额为512.53万元,净资产为36.61万元。公司基本无固定资产,采取租用办公经营场地和库房的办法进行经营。 该公司希望通过企业产权制度、用工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生存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底,都匀市医药公司改制,具体措施为: 明晰产权。经资产评估,公司应有净资产54.2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33.6万元,法人资本20.62万元。资产损失17.61万元,分别抵减国有资本13.41万元和法人资本4.2万元,剩余国有资本20.19万元,法人资本16.42万元。 转变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补偿在册人员17人工龄。17名人员总工龄218年,按照都匀地区上年平均职工月工资384元的两倍计算补偿工龄16.74万元,从国有资本中补偿。 剩余净资产的处置。国有资本在抵减资产损失和补偿国有职工工龄后剩余3.45万元,由公司全体员工出资2.59万元一次性买断(按优惠25%计算),并上交政府。法人资本在抵减资产损失后余16.42万元,用之设为公司集体股份(建议用于新公司聘用人员的股份配置及新公司的发展等)。 劳动用工制度。新公司员工全员聘用,企业不再有国有企业职工,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和失业等社会保险金。 组建新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都匀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并建立新的企业制度等。 产权转让。2003年4月,市医药有限公司与都匀市资本运营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 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新公司承担;改制前公司享受的政府分3年贷款贴息20万元,所贴利息计入新公司的国有权益,公司向政府交纳国有资本占有费。今后新公司发展壮大后,可分次或一次买断此国有权益。 作者:陈玉祥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