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外部环境的四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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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0:42 贵州日报 |
魏杰在《红旗画刊》撰文认为,要使农民有序地进入城市,良好的外部环境至关重要。政府所采取的各种城市化措施,目的就是为农民进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首先是必须坚持农民自我选择的人权原则,即农民可以自由在城市和农村中作出选择,决定最终在哪里居住、生活、就业等。只有最终实现了农民的这种自由选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进城的问题。其次,必须坚持农民就业的竞争原则,即进城打工的农民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平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农民只有有了平等的就业机会,才可能改善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才有可能主动地、积极地选择进入城市,并且很努力地工作,最终融入城市。第三,必须坚持农民生活福利的公平原则,即农民有平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有平等地在城市中生活并且享受城市福利的权利。只有坚持这个原则,农民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并长期生活。第四,必须坚持观念上的平等原则,即城市中的居民和企业对于进城农民平等看待。农民进入城市以后,除了自身的劳动力和有限的资金外,没有任何其他的资源带到城市,相反却要和城市居民一起分享城市中已经存在的各种资源,他们处于后进入的地位。只有现有城市居民和企业接受这些农民,一起为城市的建设作贡献,使农民有一种归属感,他们才会更加主动、努力地融入城市,最终促进城市化的发展。 (唐琦 摘)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