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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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1:5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昨天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说,2003年12月以来,我省由于受强冷空气及霜冻恶劣天气影响,林下植被大量枯死,森林火险偏高。目前,春节、元宵将至,野外各种性质用火增多,火源管理困难,火灾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让全省人民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采取强有力措施,坚持管住火灾源头。严禁在山边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和放孔明灯;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期间,禁止一切炼山作业。 三、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2004年1月21日至2月6日,为全省森林防火重点时期。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民众森林防火意识。各地要利用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阵地和工具,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宣传要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安排精干人员,加强春节期间的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及时处置各种森林火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对省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认真组织核查,及时如实反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对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