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穗海关CEPA货物570万港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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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2: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植文秀通讯员李露华、陈洛珊)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CEPA正式实施半个月以来,全国已有深圳、拱北、广州、上海、厦门等口岸进口了CEPA项下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其中经广州海关关区进口的货值约570万港币,占全国的30%,进口商品主要是药品。 海关有关官员提醒进口企业,只有按要求向海关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属于CEPA项下的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方可享受“零关税”税率。(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