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揩“119”的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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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2:44 兰州晨报 |
有人竟揩“119”的油 消防支队负责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本报讯(记者柴用君)宣传消防知识原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利用“119”火警电话进行企业的经营活动,却是绝对不允许的。兰州市一家广告公司就以“119”作为企业标识,并将自己的企业命名为“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办公室”,以此推广企业的业务。 近日,有读者反映,兰州市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员,在名片上印着“火警‘119’、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办公室”等字样,并拿着一份红头文件,说自己是兰州市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办公室外联组成员,按照有关精神,要在高层电梯内安置宣传画。一些已经与其他广告公司签订了合同的电梯业主被该公司告知,没有“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办公室”的许可,不允许任何企业在电梯内张贴广告。 记者按照宣传画上的电话号码给该广告公司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就是“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办公室”。当记者要求从他们单位购买部分宣传资料时,接电话的小姐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宣传资料,要买得上消防支队。 兰州市消防支队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目前兰州市根本没有“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办公室”,任何打着宣传消防知识进行的经营活动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希望大家不要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