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被侄儿过失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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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0:19 重庆商报 |
本报讯 (记者 冉树林 实习生 邓丹枫通讯员蒋毅)村民发生纠纷,50岁的村主任不依法进行调解,竟用“家法”教训人。不料,他在争执中被不依教的侄儿“顶撞”致死。16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侄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死者生前医疗费等。去年4月4日,城口县沿河乡村民向守润与向以见在一村民家喝酒时,因房子问题发生争执。这时,同在一起喝酒的该村村主任向以能,见是晚辈的向守润在拍桌子,便认为其是在以下犯上。同是老辈的他觉得向守润违背了家规,决定施以家法。他在帮助向以见“批评”晚辈的同时,还不由分说地打向守润的耳光,抓扯他的头发使劲把他的头往桌子上按。不料向以能此举激怒了向守润。向守润在反抗时用头将向以能掀翻,随后两人翻滚在地上抓扯。当现场的人将两人拉开时,向以能便感到头昏、呕吐,次日就说不出话来。当月7日,向以能在送往医院抢救时不治死亡。经法医鉴定,向系钝性物体(以头撞地)打击造成颅内慢性渗血而死。(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