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院司法救助困难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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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0:5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去年以来,山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司法救助弱势群体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实行司法救助案件622件,为老年人、残疾人、外地民工等减免各项诉讼费用达253万余元。 该院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除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外,还实行救助,积极推行了巡回立案、电话立案、诉讼指引和风险提示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 (闫向军 张素席 江良局) 《华东新闻》 (2004年01月2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