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我的住房变成了废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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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3:28 中国青年报 |
苏北人 1月15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2003年9月14日,家住海淀区四季青乡东冉村的苏先生从家里走的时候房子还在,15日中午回来,竟意外地发现自己租住的房子变成了一片废墟,屋里的家具都被砸坏了,只剩下一张双人床和一些家电。苏先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4个多月过去,竟查不出谁干的,天下竟有这等荒唐事!没了房子的苏先生连婚礼也耽误了。 房子又不是小件家什,拆除时有很大的动静,甚至动用大型施工机械,怎么可能在大白天被人拆了,却不知是谁干的呢?“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对自己的住房拥有绝对独立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国家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谁都不能践踏。然而,就在北京这个“皇城”脚下,一个公民的住房突然之间化为乌有,且无人出来对此负责。透过简单的事件,我们看到了复杂的背景,还有令人窒息的腐气。 既然无人出来对事件负责,接受苏先生报案的公安部门应该立即将它列为刑事案件予以侦查。可是,4个多月过去了,公安部门仍没有给出任何结果,我们开始怀疑公安部门对此事的态度和办案能力。要知道,苏先生被侵犯的是与生命安全相并列的财产安全,被挤占的是私人生活空间,已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公安部门怎能不从速办案? 最令我们困惑的是苏先生租住住房的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四季青乡公房管理所,自己的财产突然“消失”,他们却稳如泰山,不惊不恼。苏先生是他们的租住户,按理说在合同期间,保证租户的安居权主要责任在他们,他们接到有关部门的拆迁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苏先生并与他结束租赁合同,给一定时间让他搬迁,并且偿付一定的违约金。在此有必要提醒苏先生,这个公房管理所应是你依法维权中的第一起诉对象。 苏先生说,这4个多月期间他也找了四季青乡政府、海淀区政府,但都说不清楚是谁拆了房子。 现在,苏先生变成废墟的家已经被一栋栋正在盖的楼房取代。一边住房突然被毁,一边新楼紧跟上马,谁是拆房人?群众看得清,可职能部门“看不清”、公安机关“看不清”、房屋产权部门也“看不清”,我们还能说什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