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白条子”何其难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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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4:4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1月13日上午9时。省机械施工公司5楼。记者第四次来这里,希望能够按照该公司、红四方和记者的“三方约定”:上策是当场兑现沈云胜的8万元,下策是这儿至少给他打一张写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欠条”。 新上任的李世农经理仍然不见面,副经理沈海洋的办公室则挤满了人,都是来要债的。对于记者和沈云胜的出现,沈海洋情绪激动。他找来项目经理顾清,让他解释。顾清说,“从1999年到现在,红四方欠的工程款没给一分钱。今年舆论这么厉害,他们答应年前给一些。现在结算已经出来。他们是正规企业,不会骗人。你们最好不要和我们一道去,我们不想把关系搞僵。”问到沈云胜的事,顾清说,“这事我可以不管。”说罢,一走了之。 沈云胜抱着希望掉进冰窟,情绪可想而知,只得后退一步讨欠条。沈海洋有些不耐烦,大声说,“不能给你条子!红四方集团能给20万,你的欠款就全部解决,如果给10万,只能解决你的一半。” 稍停,他又和气地说,“老沈真的可怜,讨的是血汗钱!关键是红四方,这个星期肯定能解决。过两天再来看看吧。” 笑话!讨一张“白条子”都这么难,忘了那一再的承诺了?就那么怕“白条子”上了法庭? 记者没有替沈云胜讨来“白条子”,可青阳县木增镇的王四六却拿着一张“白条子”,从沈海洋的办公室一直跟到报社。1998年,他在青阳县修筑318号公路;2001年年底,青阳县公路局与省机械施工公司完成结算,付清了工程款;几年了,公司还欠他67000元;就在刚才,沈海洋把他叫到财务科,让会计给了他200元,说他只有200元的权力;给他开的是“证明”,沈海洋在上面古怪地写着:“兹因公司法人临时变更,新的法人尚未到位,因此,原有的一些债权、债务暂无法处理,待春节后再予清理。”下面盖着公司的大红印章。 何必厚此薄彼呢?难道“过两天”,就可以赏给沈云胜如同王四六的待遇?这种拖欠和推诿何时是尽头! 本报记者齐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