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信访于监督之中(下)(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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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4: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傅旭 信访工作可以说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政治的一个很好的渠道。各级人大通过对信访案件的归纳分析,抓住涉及影响社会安定、司法不公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促进问题的解决,有利“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促进决策更加科学、公正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信访工作可以说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政治的一个很好的渠道。 在信访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人大通过对信访件的归纳分析,抓住涉及影响社会安定、司法不公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弱势群体反映的问题重点督办,促进问题的解决,有利“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处理信访件时发现,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是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薄弱、法院“执行难”监督不够。常委会就此提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等6条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法院执行难问题,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汇报,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他们还编印信息,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根据信访内容提议案、确定立法项目。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虽然目前大多为反映问题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要求人大制定相关法律,确保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建议。在全国人大上半年受理的来信中就有这样内容的4415件。一些参与信访的人大代表,还注意从群众来信中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准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据此提出立法建议和工作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决策提供依据。在群众来信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提的是建设性意见,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这类信件会越来越多,他们的意见可以作为各有关部门的决策参考依据。 信访听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的信访工作借鉴举行听证会的形式效果也不错。他们还在此基础上尝试举行信访回复现场会,进一步增加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尊重信访人的知情权,减少重复上访。这一过程也是人民群众体验民主的过程、参政议政的过程和普法的过程。这一点人大信访工作也可借鉴。 实现人大信访工作新跨越 人民群众到人大常委会的信访,一般是走访了不少部门,因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最后才找到这里,因此,可以说人大是他们追求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他们反映的问题确实有道理,而人大又不重视或处理不当,很可能会使他们产生对立情绪,使矛盾激化。因此,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吴邦国委员长的要求,及时将各级人大在信访工作中已取得较好效果的经验加以总结、规范、推广,使其逐步完善,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些关心人大信访的同志也就改进信访工作提出了建议: 设立“申诉控告检查委员会”。我国宪法赋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这些基本权利,有不少是以信访形式来行使的。 因此,为体现对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尊重和重视,也是当前信访形势的需要,建议人大信访机构更名为“申诉控告检查委员会”,隶属于人大常委会,集中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人大常委会其他机构不再涉及这项工作,以提高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权威性。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一些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错案、冤案,应实行责任追究制,以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等,在以往的实践中发挥了作用,但毕竟是地方性的,其规定各不相同,效果也各异。近几年来,不少人大代表也注意这一问题,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相继提出了制定信访法的议案。希望这部法律尽快出台,根据新情况进行新的程序性设计,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权和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权在法律上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支持是重要保障 人大信访工作是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可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助于党和国家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树立人大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信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特别需要各级党委的重视和领导,发挥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作用,才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可靠保障。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21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