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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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5:5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廖雷)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15日在北京说,中国将继续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立和完善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引导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中国,鼓励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主要指企业进口原材料、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后再出口。中国从20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鼓励发展加工贸易。据统计,自1979年至2003年,中国加工贸易年均增速达26.9%,比同期外贸平均增速高12个百分点。2003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4048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48%。其中,加工贸易出口241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5%。 中国的加工贸易企业中,外资所占比重和规模不断扩大,由早期的试探性投资向长远投资转变;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从早期的低附加值产品升级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由最初的全部进口料件加工装配向更多地采用国产料件转变,国内增加值不断提高;地区分布也从早期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迅速扩展到长江三角洲和其他沿海地区,并逐步向内陆扩展。 于广洲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加工贸易研讨会上说,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吸引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引导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中国;增强国内配套能力,提高出口商品国产化率,以加工贸易带动产品出口;改善加工贸易企业分类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维护加工贸易经营秩序;引导加工贸易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创造公平和可预见性的政策环境。 于广洲表示,中国将研究建立加工贸易监测体系,重点跟踪、预警容易迁徙和引发贸易摩擦的产业和产品。他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赋予国有和民营企业平等的竞争机会和地位,在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技改和研发等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强自有品牌、自由技术产品的开发能力,提高国有和民营企业在加工贸易发展中的主导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1月2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