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诗与卓玛的走婚经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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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6:0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朱名洪 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实行传奇色彩很重的走婚制婚姻。其实,走婚制无形也有很多约束。笔者前不久走访了走婚摩梭人夫妇阿诗和曲金卓玛。 阿诗为简称,他的姓名叫阿俄米·旦诗独支,这是喇嘛教活佛取的名,不能更改。阿诗今年29岁,在家为长子,有兄妹5人。他初中毕业后在永宁乡粮管所工作。1997年春,粮管所派他到泸沽湖粮店,负责经营粮管所在泸沽湖的粮贸宾馆。当年,24岁的他在泸沽湖边的篝火晚会上跳呷搓舞,因男女拉手认识了卓玛姑娘。 卓玛,姓名叫阿妮·曲金卓玛,今年22岁,初中文化,上面有两个哥哥,惟她是个女孩。 自从泸沽湖篝火晚会相遇后,他们又多次相遇于烧烤店。 1997年农历7月25日,是摩梭人的转山节,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在格姆女神山下,尽情地唱歌跳舞、骑马。在跳舞中,卓玛含情脉脉地问阿诗:“我们的交往高兴吗?”阿诗说:“格姆女神作证,我的愿望是要和卓玛……”不等阿诗说下去,卓玛满面绯红,赶紧用手捂住阿诗的嘴,环顾左右是否有人注视他俩的举动,然后,在阿诗耳边小声嗔怪:“你不怕别人笑你不知羞,也不怕格姆女神怪你太多情。” 当天下午,卓玛应邀第一次到了阿诗家,有一个叫姆汰的姑娘陪同,以防别人说闲话。阿诗父母的盛情款待,表明父母已认可阿诗和卓玛相爱。但没有任何仪式,这是祖传的“不声不响由着爱”所规定的。 阿诗和卓玛相爱已经成熟,但仍不能单独相约行动,不敢在众人面前公开表示过于亲昵的感情。别人看得出也装着没察觉的样子,因为摩梭人认为:“轮到谁,都希望别人不看见,多好。”摩梭人有知趣避让的习惯。 1998年7月23日晚上,阿诗和卓玛正式走婚。阿诗说,这是父母亲订的吉祥日子。 走婚开始都是到女方家。深夜,阿诗悄悄挑开卓玛家的大门小栓。摩梭人大多住四合院,大门框边有一个小洞,可以伸手指或以小棍挑开活栓。若是家里没有女儿走婚,活栓机关会被卡死,外面的人是不可能挑开的,这个活栓可以说是摩梭人走婚制的特定产物。进了大门,走婚人可按女方所嘱直奔侧厢。摩梭人的女儿长到13岁,父母就要求女儿单住,一般是靠大门的右侧厢房。有女儿走婚的家庭一般早关门早熄灯安寝,给女儿走婚创造一定空间条件。 走婚的前3个月一般是秘密的,当地人叫“黑来黑去”,不给家人看见,也不给寨子人看见。3个月后,男方可以公开上女家,女方也可以公开上男家。 这种走婚习俗,摩梭人称为“阿夏关系”。 如今,阿诗和曲金卓玛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1月21日 第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