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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办证费不给开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1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陈月红)近日,宁乡李女士等向本报投诉,日前,宁乡县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要个体销售商办“生猪定点屠宰肉品销售许可证”,在他们交了办证费后,却没有拿到发票,另外收费标准不一。

  据李女士等介绍,他们是宁乡花明市场的肉品个体销售商,日前,他们交了“生猪定点屠宰肉品销售许可证”的办证费,但收费方却不给他们开发票。正当经销商们质疑该收费是否合理时,又发现收费标准不一,有的销售商交50元,有的只要交20元。宁乡县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熊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收了186户销售商的钱,共计9270元。此次都是按照50元/户的统一标准收费,其中有一户是残疾人,所以只收了20元钱。熊主任说,工作人员当时图一时省事,只开了一张总额发票,并附上交费人员名单及销售商代表的签名。这样做虽然在财务上没有问题,但是该做法还是不妥。按照办事程序,应该给每位交了费的销售商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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