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消费凸显安全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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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0:0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冯小平)信用卡,因其便捷、实用等特点,如今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然而,信用卡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这不,前几天,林小姐的信用卡被盗,随之她就遇到了一连串的烦恼。 1月18日下午,家住江东王隘一村的林小姐家里被盗,她的一张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随同其他财物同时失窃。当晚8时,林小姐赶到中行挂失,此时她才得知,她的信用卡已被人恶意消费了4.8万元。那窃贼当天竟在乐购超市一下子买了4只摄像机和8只手机!随即,林小姐向警方报了案。 让林小姐气愤的是,该超市在购物者没有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输入密码的情况下(她的身份证没被偷,而她的密码窃贼也无从知晓),竟会同意让人刷卡结账!林小姐事后还了解到,在这名“贼顾客”当天共11张的购物单上,除部分使用了一张驾驶证上的号码外,其余的几张只有一个签名。 记者就目前商场内使用信用卡消费的情况作了个调查。调查中发现,有很多商场在顾客刷卡消费时,的确大量存在着只凭签字就可结账的情况,这无疑给信用卡消费带来很多不安全的因素。 那么,超市在对方没有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刷卡结账,是否违反信用卡消费的有关规定呢?为此,记者询问了银行业的有关人士。据其介绍,持卡人在信用卡消费时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并在账单上签字,而收款单位则需记下客户的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