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在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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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0:24 华声报 |
华声报讯:四川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暨2004年普教系统人事工作会议传来消息,四川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又有大动作,重点在农村,力争在2004年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四川省具体的做法和主要内容包括:今年5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到校的工作,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年报工作制度。核编过程中,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根据农村学校学生人数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清理、清退代课人员,农村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不得使用编外人员顶编在岗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省开展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对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以强化和完善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利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实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信息化。 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一般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开展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建立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期制度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凡2000年以后新聘任的教师一般应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年,从2004年开始,每年各地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大中城市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城区中小学教师必须要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的经历,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