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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劳模生活就业有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2日03:3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永红通讯员汪功胜)合肥市日前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在全省率先发布《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为1000多名市级以上劳模提供了进一步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此次出台的《办法》就如何保障劳模身体健康和就医、加强对劳模的学习和培养、优先安排劳模就业、对低收入劳模给予生活补贴等诸多方面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办法》指出,企业在深化内部改革时,应优先安置劳模就业;在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或城市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情况下,劳模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领取租金补贴;对困难的农民劳模实行生活补贴、发放就医优惠卡;对特困劳模的遗属遗孤实行生活救助。

  该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评选、表彰市级以上劳模3108人次。近年来,他们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加强对劳模的服务,为劳模办实事、办好事,2002年底还借助新闻媒体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寻访劳模活动,建立与困难劳模结对帮扶和生活救助机制。市总工会还先后协助配合有关方面办理劳模亲属农转非户口125人,为劳模办理养老补充保险,在全市形成学习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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