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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买彩中大奖 百万奖金惹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3日08:21 大众网-大众日报

  26岁的王连弟委托本公司的炊事员王长惠购买了7注福利彩票,其中一注中得一等大奖。面对税后192万余元的巨奖,王长惠认为彩票为自己所购,奖金应为自己所有。王连弟无奈以王长惠诈骗向警方报警,警方调查最终证明巨奖为王连弟所有。

  彩票中奖却否认经报案受委托方退还奖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去年初开始,济南某厨房设备公司经理王连弟连续用朋友选定的几组号码购买了几期福利彩票,但均未中奖。当年4月,她因病住院。4月14日,在出院的第二天,王连弟委托一直在医院照料她的本公司炊事员王长惠帮忙办理了出院手续,并打电话让其用出院结算剩余的129.5元钱,到她指定的106医院投注站,购买了以前选定的几组号码。

  次日开奖,王连弟发现,头奖与她委托王长惠购买的第一组号码相同,税后奖金为192万余元。但是,当她打电话向王长惠询问彩票之事时,后者称“把买彩票的事情忘了,没有购买”。因其在电话中吞吞吐吐,王连弟便心生怀疑,并立即与朋友通过调查得知,当期福利彩票只有一注一等奖,而且正是由106医院门口的投注站卖出的,并且当天到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的也是一位姓王的女性。情急之下,她和朋友以王长惠涉嫌诈骗向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刑警陶立冬率人直奔领奖现场,并于当日下午将正在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的王长惠的妹妹王某带回大队办公室询问。经反复询问和教育,王某和王长惠先后供述了自己企图非法侵吞中奖彩票奖金的过程,并表示愿意将全部奖金退还;王某还提出给王连弟写份检查,恳请其不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经协商,王连弟表示同意。几天后,王连弟考虑到彩票毕竟是王长惠所代买,所以,她又送给王长惠2万元钱,作为代买劳务费。王长惠收钱后写了收条。

  6月初,王长惠把2万元钱送还给王连弟,要回了收条。当时,王连弟觉得反常,便到济南市槐荫区公证处对这张收条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了公证。之后,把收条原件还给了王长惠。

  王长惠不服多次检举警方拿出充分证据

  2003年8月,包括中纪委、山东省公安厅、济南市检察院在内的部门陆续收到了王长惠姐妹俩写来的“检举信”。其中心内容是:一、办案刑警滥用职权,逼迫王家姐妹承认彩票是王连弟的;二、公安机关不应插手民事纠纷,“既然已经插手,就应设法恢复原状”,归还本应属于自己的奖金;三、公安办案人员逼迫王某写检查,并修改了几个地方;四、违纪者应在一定范围内向王长惠赔礼道歉。

  对此,今年1月5日,在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丁枫林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了警方的几样证据:一是有王长惠签名的有关收到2万元劳务费的经过公证的收条复印件,二是王连弟在中奖前购买的三期同样的5组自选号码,三是中奖彩票原件上面中奖号码与王连弟以前所购号码完全一样。

  “我们认为,中奖彩票是王连弟的已毫无疑问。其中,2万元劳务费的收条是重要证据。”丁枫林说,“另外,如果王长惠说彩票是自己购买的,那么她所购彩票的几组号码就不可能与王连弟以前购买的几组号码一致;再者,调查证实,关于王连弟住院、王长惠去医院结算的事情也完全属实,我们有王连弟同屋病友的笔录证明。”

  另外,济南市刑警支队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对2万元劳务费的收条所进行的司法鉴定《分析意见书》表明,“收据”中收款人处签名“王长惠”与王长惠样本笔迹比对检验,两者的几个书写特征均一致。

  1月17日,王长惠的妹妹王某向记者说明了几点:一、王长惠一直觉得王连弟很聪明,所以常跟她买同样的号码;二、2万元劳务费收条的真假不能确定;三、自己不知道王长惠去医院结过账;四、王长惠精神已有些问题,目前不宜接受采访。

  公检法三家认识一致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就“检举信”提到的几个问题,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关人员专门会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领导、专家进行了咨询、讨论,最后他们一致认为:

  一、王长惠案是刑事案件,不是?镁婪住R蛭醭せ菰诒景钢?的行为已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在本案中,王长惠姐妹在主观方面具有侵占的故意,即明知自己合法持有的彩票是为他人代为保管的,却非法占有,拒不归还;在获知彩票中奖后,王长惠对所有人王连弟否认购买了彩票,并企图将奖金据为己有,客观上实施了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刑警支队受理此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采取的措施是必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在王长惠一案中,受害人王连弟是以王长惠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而公安机关对诈骗罪拥有管辖权。所以,其受理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留置盘问等调查措施是正当合法的。另外,当公安人员发现王某已办完提款手续时,如果不采取紧急措施,其姐妹就有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比如,将巨奖藏匿、转移或挥霍等),从而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关于修改检查的问题,济南市检察院经调查认为,“是在当时调查讯问结束以后进行的,并不影响该案的事实、证据和定性”。记者在这份检查的复印件上看到,“号码是老板给的”“经过公安人员的解释、教育,我认识到我此举是不对的,应该受到惩罚”等等,都是原笔迹。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温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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